D 1 第 1 天 上海—无锡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有
无锡瑞港酒店行政楼或同级
无
13:00导游在中山南二路2409号集合出发(乘地铁1、11、3、4号线即可到达 )接待;本线路按签约先后顺序排座位,不受理尽量靠前的特殊需求,收客较少时,可能与同方向其它线路拼车,不便之处敬请见谅;
13:30准时发车;(车程约2.5小时,具体驾驶时间参考当天车况,由于过年期间,车况拥堵,可能造成驾驶时间延长,敬请谅解)
抵达后入住酒店,稍作休息。
约18:00享用年夜饭(费用已含,价值1288元/桌,10人1桌)之后自由活动,晚餐后入住酒店休息。
D 2 第 2 天 无锡
早餐:有 中餐:有 晚餐:自理
无锡瑞港酒店行政楼或同级
无
早上享用酒店早餐后前往【南禅寺】祈福,旧称“梁溪丰大刹”,历史悠久,高僧辈出。现在看到的寺庙是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重修的。北宋天圣年间,宋仁宗赐名“福圣禅院”。八年后,宋仁宗又为与南禅寺相对应的北禅寺赐名“寿圣禅院”。寺内有天王殿、妙光塔、五戒堂、放生池等,游客可一一参观。
后用中餐,回酒店休息。可在酒店自由活动(可免费棋牌,卡拉OK),自行享用晚餐!
D 3 第 3 天 无锡
早餐:有 中餐:有 晚餐:有
无锡瑞港国际大酒店或同级
无
睡到自然醒后用早餐,前往【三国城】乘古船畅游太湖,饱览太湖山光水色,聆听东吴音韵;观看《桃园三结义》情景剧表演,参与互动游戏“我到三国选英雄”;观看大型实景马战演出《三英战吕布》;10:30—11:30 游览曹操点将台、曹营水寨等,登高眺望太湖美景。游览雄伟壮观的吴王宫、聚贤堂、后宫、甘露寺等景点;
集合用中餐;赴【水浒城景区】,游水浒城:京城区,游览宋皇宫、高俅府、清明上河街、御街等景点。州县区:探访梁山好汉阮氏三兄弟家“石碣村”;观看互动参与表演《金莲招亲》;观看影视特技表演《铁血丹心》,了解影视特技奥秘(如空中飞人、火烧人、特技爆破等);游览紫石街,到阳谷县衙做回“县太爷”,在武大郎家与“潘金莲”合影,在王婆茶馆喝茶品茗;
回酒店休息,享用晚餐!
D 4 第 4 天 无锡
早餐:有 中餐:有 晚餐:自理
无锡瑞港酒店行政楼或同级
无
睡到自然醒后用早餐
后游览【梅园】梅园位于无锡西郊的东山和浒山南坡,距市区7公里,距太湖1.5公里,园内遍植梅树,是江南著名的赏梅胜地之一。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重点公园。园林设计者根据地势高低,结合梅园特点,以梅饰山,倚山植梅,梅以山而秀,山因梅而幽,别具特色。园内植梅5500多株,品种繁多。园内还有天心台、洗心泉、清芬轩、招鹤亭等步步登高的观赏景点。
适时用中餐,下午回酒店自由活动(可免费棋牌,卡拉OK),晚餐自理!
D 5 第 5 天 无锡—上海
早餐:有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温馨的家
吴
晨睡到自然醒后早餐,前往【惠山古镇】(不进小景点)惠山古镇地处无锡市西、锡山与惠山的东北坡麓,它以地理位置独特、自然环境优美、古祠堂群密集分布为特色,是无锡老街坊风貌保存完好的唯一街区,古镇的文化底蕴丰厚,大运河支流惠山浜直达古镇腹地。两岸历史文物林立,人文荟萃,又是无锡地名的发源地“无锡锡山山无锡”。
古镇内自行用午餐,适时返回温馨的家!
★导游举“玩美旅程”旗子迎接,请游客持旅游合同上车
★为了您的安全,建议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本线路不接受70岁以上年龄段游客报名!
★请保持通讯畅通,出游前18:00点左右(节假日期间顺延),导游会短信通知或联系游客确认上车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如20:00点如未收到请及时联系:18818277274(非导游)。若因迟到导致无法随车游览,责任自负,敬请谅解!根据旅委通知:报名时请提供游客真实姓名与游客真实证件号码。
★此线路为散客拼团,迟到10分钟以上或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车位费及定房损失费由游客承担。
★如遇天气原因,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或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的费用由游客承担,减少的费用由旅行社退还。
★由于产品报价中所含景点门票按旅行社折扣价核算,除免票条款,游客不再享受景点门票其他优惠政策。持相关证件(老年证、学生证、军人证、残疾证)产生的优惠,按照旅行社团队协议差价由导游现退。
★行程中赠送的游览项目,如因特殊原因导致未安排,不退赔费用。
★单房差:报价是按照2人入住1间房计算的价格,如出现单男或单女情况,本公司将于出发前通知是否可以拼房或加床并支付附加费,如未能拼房,就需支付单人房附加费,享用单人房间。
★本线路在车辆不满座的情况下,会与其他同类的线路拼车,拼车不影响旅游质量;车型根据报名人数决定,保证每人一正座;在不变动景点与住宿条件的情况下,我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作适当调整。
旅游者在行程开始前7日以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约定由旅行社在行程开始前解除合同的,按下列标准扣除必要的费用
行程开始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
行程开始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40%;
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6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组团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游客转让:出行前,在符合办理团队签证或签注期限或其他条件许可情况下,旅游者可以向组团社书面提出将其自身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符合出游条件的第三人;并且由第三人与组团社重新签订合同;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或第三人承担,减少的费用由组团社退还旅游者
旅游者如系60岁以上(含60岁)人员出游的,本人需充分考虑自身健康状况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谨慎出游,建议要有亲友陪同出游,如因旅游者自身身体原因引发疾病或其他损害由旅游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陪同参团
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