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成人价: --
D 1 第 1 天 南京----上海----嵊泗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岛内海边渔家2-3人标间:(不保证双标房 按每人分配床位 自备毛巾等洗漱用品)空调、彩电、独卫、热水(注:岛内宾馆由太阳能提供热水,如受天气影响不能正常供热请游客谅解)
无
06:30长江路总统府门口乘车(南京具体出发时间以导游通知为准,根据航班时间决定)乘出发往上海小洋山/沈家湾码头(车程5.5小时)。
12:00左右 码头或船上游客自行用中餐;
后去程航班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往返班船乘坐班次,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如遇气象原因(台风、大雾等)不可抗力,可能会出现去程班船时间延迟或者回程船班时间提前的情况,我社人员会提前通知游客船班时间,行程时间仅供参考,实际时间安排以当天旅行社所定船次时间为准,敬请谅解)。
乘船1.5小时左右,至嵊泗(途中观中国最长的跨海大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东海大桥雄姿)。乘船往嵊泗(去程航班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包含码头接送交通车25元/人)
抵达嵊泗岛入住渔家乐标间酒店,后抵达后自由活动;
17:30后入住渔家。
D 2 第 2 天 嵊泗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岛内海边渔家2-3人标间:(不保证双标房 按每人分配床位 自备毛巾等洗漱用品)空调、彩电、独卫、热水(注:岛内宾馆由太阳能提供热水,如受天气影响不能正常供热请游客谅解)
无
08:00 赴【渔家乐出海捕鱼】(门票自理100元/人 购联票优惠,游览时间约40-60分钟 具体游览时间以渔船出海时间为准)让您轻松体味渔家风情,乘渔船进行观渔港美景、捕鱼等活动。让你当一回真正的不搏风斗浪、享受大海的海岛捕鱼人。并可将收获的海鲜在午宴中加工美食,尽享渔家乐趣!
中餐后游览【基湖海滨景区】(门票淡季5月31日之前自理40元/人、6月1日起自理60元/人 可二次进入沙滩 购联票优惠, 游览约3小时左右)自费参加休闲娱乐(沙滩跑马、摩托艇、水上自行车等)。
17:00 嵊泗岛入住渔家乐标间酒店,自行用晚餐。
D 3 第 3 天 嵊泗----上海----南京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无
无
07:30 游赴【大悲山】(门票自理20元/人+车费自理40元/人 游览时间约60分钟)位于泗礁本岛东部,为嵊泗列岛第三高峰。其西连群峰,东滨大海,与基湖沙滩、南长涂沙滩形成等边三角。登高远眺,四周金平岛、花鸟类岛、绿华岛、壁下岛、嵊山岛、枸杞岛、黄龙岛、马迹山等大大小小百余岛屿,一览无余,美不胜收,是观赏“姐妹沙滩”和海上千岛湖的最佳之地,览嵊泗旖旎自然风光以及人文景观:渔民风俗画馆,观景平台等(灵音寺香花券自理10元/人)。
10:00【东海渔村】(无门票 车费自理20元/人 游览时间约60分钟)有鉴真东渡遗址、体现浓郁海洋风情的灵鼠喜海景点、展现渔村海岛文化的大型渔民画露天壁画。
12:00 根据航班时间,乘船在1.5小时左右,乘船返上海芦潮港/洋山码头/沈家湾(返程航班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自行在船上用中餐。
21:00 左右抵达南京新街口羊皮巷。结束愉快的旅程!沿途不停(因新街口地区属于市内中心地段,晚间抵达南京有可能停靠周径500米可停车区域)。
行程内自理费用:1、【渔家乐出海捕鱼】(门票自理90元/人) 2、【基湖海滨景区】(门票自理60元/人)3、【原生态蓝色海岸景区】(门票自理100元/人),三点套票优惠价220元/人)
自理项目不参加的游客,请在景区附近自由活
商店名称 | 所在地 | 大约停留时间 | 参考价格 | 其他 |
---|---|---|---|---|
原生态蓝色海岸景区 | 100元 | |||
基湖海滨景区 | 60元 | |||
渔家乐出海捕鱼 | 90元 |
1.本线路报名人少时,会与同方向其它线路拼团发班。导游在保证景点和游玩时间的基础上,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顺序做相应调整,时间上会有出入,带来不便请游客谅解!
2.此线路为多家旅行社联合发班。
3.车型根据人数决定,人多为大车,人少则小车,保证每人一正座。按国家规定,0.1米以上儿童必须占座,否则,我社导游可依据《新交通法规》的有关规定,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游客自负。
4.请游客保证电话的畅通,如游客不留电话或所留电话无法接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中心概不负责。请提前到达指定集合地点,过时不到者,作弃团处理,费用不退。团队游览中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剩余团费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5.此行程单供游客参考,签章后作为《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的组成部分;各条线路的详细价格,请参照前台当日的价格表!
6. 本产品在您预订成交后,如客人临时取消,出团前72小时之内需付10%违约金+车位损失费。在出团当天取消,团费不退。
7. 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对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否则产生不良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在游玩过程中请注意儿童、自身安全。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8.在不变动景点与住宿条件的情况下,我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作适当调整。旅游如在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重大调整、顺延或提前终止时,游客应积极服从旅行社的处理安排,旅游费用多退少补;
9.行程中自费和可另付费景点不参加的游客,请在景点门口自由活动等待参加自费项目的客人游览结束后,统一乘车继续游览。
10车辆问题造成的时间耽搁,超出1小时以上部分,按每小时10元/人每人的标准赔付给游客。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伤害及财务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
11.购物属个人行为,如遇问题与我社无关,请慎重选择。
12.游客参必须是在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报名,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游客可自行增加旅游意外险,费用为10元/人。保险的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此行程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3.接待质量以客人意见单为凭证,如在当地填写意见单时未注明投诉意见,返宁后我社不再接受投诉。如发现导游私改意见单或不发放意见单的情况,请拨打值班电话。
本产品在您预订成交后,如客人临时取消,出团前72小时之内需付10%违约金+车位损失费。在出团当天取消,团费不退。
收客限制
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老年人:
1. 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与我司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陪同方可出游。
2. 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3. 因服务能力所限,不受理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云南跟团产品。
4. 因服务能力所限,不受理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四川跟团产品。•
未成年人:
1. 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陪同参团。
2. 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18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外籍友人:
本产品网上报价适用持有大陆居民身份证的游客。如您持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护照,请在预订过程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