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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泰国个人旅游签证(上海领区,8工出签,可加急)
签证 线路编号:CT10178620

最低成人价:   --

建议至少提前10 天预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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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人 - + 儿童 儿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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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推荐理由
请根据出行时间合理安排材料寄送时间。
* 办理时长: 收齐材料后8个工作日出签(可加急),目前每日最多可收取80本(收到材料当天不算,不含回寄时间,受理时间根据领馆实际办公时间,假期则顺延)。
* 下单后7天内未收到材料,若订单涨价,根据更新后价格多退少补。
* 签证有效期90天,不建议预定90天以后的班期,请根据出行时间合理安排材料寄送时间。
* 护照首页请自行留底!
* 为保证材料准时顺利抵达,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
* 下单请备注回寄地址。
行程信息 以下行程、交通仅供参考,最终确认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D 1 第 1 天 泰国个人旅游签证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泰国个人旅游签证

注意:

护照请自行留底!

请根据出行时间合理安排材料寄送时间。

为保证材料准时顺利抵达,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快递时请备注好订单号,以免漏单;下单请备注回寄地址。

护照有效期半年内的拒不受理!寄送护照请保证行程结束后还有6个月有效期!

此产品不包含出签回寄快递费,一律顺丰到付。


有效天数:90天

最长停留:59天(以入境盖章为准)

是否面试: 否 

是否录指纹: 否

办理时长: 收齐材料后8工作日出签(收到材料当天不算,不含回寄时间,受理时间根据领馆实际办公时间,假期则顺延)

受理范围: 适用于护照签发地为: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地区的申请人,非以上地区签发的护照,需另外提供: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其中一个地区的暂住证原件(护照上凡出现新疆两字的暂不受理)。




所需材料如下:

★护照【原件】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至少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3、不是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签发的护照,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江浙沪皖的四地暂住证、居住证原件;

4、不接收护照上出生地、签发地、名字为新疆的护照;

5、不接收6个月内有泰国拒签记录的护照。


★照片【原件】

6个月内的,2寸(3.5cm*4.5cm)白底彩照2张( 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名字)。


费用说明
订金说明
订金3000元/人起;
订单金额人均小于3000元/人,则订单需要您支付全款,以作保留位置。
订单金额人均大于10000元/人,则您需要支付5000元/人的订金以作保留位置所用。
订单金额人均大于15000元/人,则您需要支付8000元/人的订金以作保留位置所用。
订单金额人均大于20000元/人,则您需要支付10000元/人的订金以作保留位置所用。
注:国内旅游产品、自由行产品均需要支付全款,不接受订金。
*(此规则不适用于春节期间出发行程,春节订单订金金额另议)
请您在规定的最晚付款时间内付款,若您逾期未付款位置需要您重新提交确认。
费用包含
  • 签证:泰国单次签证;
费用不含
  • 大交通:不包含大交通;
  • 住宿:不包含住宿;
  • 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大门票:;
  • 用餐:行程内所列餐食(行程中注明的自理餐除外,飞机餐是否收费请参照航空公司规定);
  • 导游:领队和当地导游服务;
  • 儿童标准:无;
  • 其他:不含往来快递费用;
建议购买旅游意外险
签证信息

注意:

护照请自行留底!

请根据出行时间合理安排材料寄送时间。

为保证材料准时顺利抵达,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快递时请备注好订单号,以免漏单;下单请备注回寄地址。

护照有效期半年内的拒不受理!寄送护照请保证行程结束后还有6个月有效期!

此产品不包含出签回寄快递费,一律顺丰到付。


有效天数:90天

最长停留:59天(以入境盖章为准)

是否面试: 否 

是否录指纹: 否

办理时长: 收齐材料后8工作日出签(收到材料当天不算,不含回寄时间,受理时间根据领馆实际办公时间,假期则顺延)

受理范围: 适用于护照签发地为: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地区的申请人,非以上地区签发的护照,需另外提供: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其中一个地区的暂住证原件(护照上凡出现新疆两字的暂不受理)。




所需材料如下:

★护照【原件】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至少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3、不是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签发的护照,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江浙沪皖的四地暂住证、居住证原件;

4、不接收护照上出生地、签发地、名字为新疆的护照;

5、不接收6个月内有泰国拒签记录的护照。


★照片【原件】

6个月内的,2寸(3.5cm*4.5cm)白底彩照2张( 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名字)。


签证材料截止时间
预订须知
注意事项
出行须知
  • 我司将在出行前3天向您发送《出团通知书》或导游的确认电话。
成团说明
  • 最低成团人数1人,出发前30天如您未收到成团通知,我司会短信或电话询问您是否愿意等待或推荐成团班期、产品。如已成团,最晚于出发前2-3天直接发送出团通知给您。您也可以选择铁成团班期或产品预订,以确保行程。
其他
  • * 请根据出行时间合理安排材料寄送时间。

    * 护照请自行留底!

    * 为保证材料准时顺利抵达,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

    * 下单请备注回寄地址。

    * 请在快递单上备注订单编号!谢谢配合!     

按指纹通知书说明
  • 该产品不需要游客去大使馆录入指纹
违约条款

第一条相关材料交付    

1. 如乙方标注,只收电子版的签证资料,则一律不收原件。        

2. 如需要收原件的材料,则一律顺丰邮寄,不接收其他快递。        

3. 乙方受理时间是从乙方收到甲方齐全和符合规定的材料之后开始计算,甲方在交付产品时如需要往返邮寄,需要另外预留时间。     

4. 签证付款后,费用领馆不会退,请谨慎下单。   

     

第二条签证产品内容及其标准     

1. 签证产品内容主要包含代为预约、签证材料制作整理、翻译或使领馆允许的代送服务。具体签证产品的最终包含内容以乙方确认的订单约定内容为准。         

2. 签证产品是以客人提供所需的材料为前提。网上公布的所需材料为使领馆要求每位申请人提供的必备材料。使领馆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可能会要求增补其它材料时,申请人应及时提供效真实的材料。一旦增补材料,不能在原受理时间内出签,客人的行程可能会受影响。鉴于,上述情形并非旅行社所能控制,客人因此产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 如申请人办签过程中,领馆对申请人进行行政审核导致未能及时出签或拒绝出签的,申请人应及时告知旅行社,客人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但乙方协助申请人减少损失。   

4. 提供所有材料并不意味着使领馆一定颁发签证。如遇使领馆拒签,乙方所收的全部费用不予以退还。

     

第三条签证产品价格

1. 乙方保留因领馆调整价格的情况下有权更改其网站上已公布的签证产品价格的权利。  

2. 乙方给甲方的确认单上约定的价格,只包括确认单中注明的费用包含项中的内容,其它均不含。

     

第四条订单生效    

1. 订单生效后,甲方应按要求提供所需要的签证材料,如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材料,乙方有权取消订单。

     

第五条甲方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     

1. 订单生效后,若甲方要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解除所做预订,包括放弃整张订单、减少办理人数,同时甲方还须承担乙方处理该订单已经支出的其它必要费用。     

2. 已付款的订单,如未产生签证费用的,将全额退款。如已产生签证费用,所有费用将不予退还。

     

第六条因乙方原因取消甲方的已生效订单    

在甲方按要求生产有效订单后,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签证无法办理而取消或不能按时出签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除无条件退返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外,还应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但不涉及其他赔偿:    

1. 如所收取费用中不包含签证费的,按照所收取费用的10%作为违约金。    

2. 如所收取费用中包含签证费的,按照收取费用中扣除签证费后的10%作为违约金。   

3.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出行所产生的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不超过甲方签证订单金额的一倍。

     

第七条更改已生效订单    

1. 订单生效后,如甲方要求更改该订单内的任何项目,请务必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会尽量满足甲方的需求,但甲方必须全额承担因变更带来的损失及可能增加的费用。    

2. 订单生效后,乙方更改甲方的已生效订单内的任何项目时:    

a. 非乙方可控原因引起的更改,如使领馆临时闭馆、使领馆延长受理工作日等,乙方会尽力协助甲方办理相关退变事宜。    

b. 因乙方原因引起的更改,致甲方不能实现办理签证的目的,乙方将会退还所收取的签证费用。

     

第八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 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由于提供虚假材料而被使领馆拒签,责任自负。如因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申请人应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    

2.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及通讯联络方式及配送地址等必须真实有效。   

3. 甲方应确保订单中的出发日期为实际出发日期,如选择的出发日期与实际不符导致无法在预计时间出行的情况,须责任自负。    

4. 使领馆在受理签证材料时,会根据个人情况提出增补材料,请甲方及时提供有效真实的材料。如因为增补材料而致使领馆无法在原受理时间内签发签证、进而延误甲方原定行程的,责任自负。

     

第九条涉及第三方的相关责任   

1. 第三方指在办理签证事宜中涉及的签证机关、同行团友及其他相关机构、企业和个人。  

2. 对于乙方无法控制,甲方与第三方出现的下列情况,乙方应协助处理,但不承担责任。  

3. 是否发放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系有关机构之行政权或主权,甲方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情况,乙方可协助办理。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或提供材料问题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相关机关拒发签证或拒绝入境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应支付乙方损失费用。

     

第十条解决争议适用法律法规约定   

1. 在甲方的预订生效后,如果在本须知或订单约定内容履行过程中,甲方对相关事宜的履行发生争议,甲方只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来解决争议,如有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收客限制

适用于护照签发地为: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地区的申请人,非以上地区签发的护照,需另外提供: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其中一个地区的暂住证原件(护照上凡出现新疆两字的暂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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