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21:10 起飞
(浦东T1)
航班:FM9176
机型:
桂林 00:10 降落
(桂林机场)
桂林 20:23 起飞
(桂林机场)
航班:MU9636
机型:
上海 22:45 降落
(浦东T1)
标间
双人床
网评五星酒店
第1晚
第4晚
地址:桂林市秀峰区杉湖北路1号,近中心广场商业区,毗邻漓江,正对杉湖、日月双塔,步行至象山公园,夜游四湖“日月湾”专属码头。
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地处桂林市中心的繁华地段,东临秀丽的漓江,正对碧波荡漾的杉湖,南邻象山公园,北望独秀峰、叠彩山,环境怡人。
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规模大、设施设备豪华,它在原漓江饭店的基础上,以水景文化为背景,投资四个亿进行大规模的改扩建。饭店内特设大型人造瀑布,拥有上部宽72米、下部宽75米、落水高度达45米,已列入大世界基尼斯纪录。客房精致尊贵,床具舒适,设施一流,是您放松身心,享受青山绿水的理想之地。
D 1 第 1 天 上海-桂林
早餐:自理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
FM9176//21:10-00:10 上海浦东T1-桂林两江
自行前往机场办理乘机手续,乘坐指定航班抵达桂林机场,自行前往酒店入住。
参考航班,以实际出票为准
FM9176//21:10-00:10 上海浦东T1-桂林两江
D 2 第 2 天 桂林自由活动。
早餐:酒店含早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
全天自由活动。
推荐景点:
1.象山景区-象鼻山原名漓山,又叫仪山、沉水山,简称象山,位于桂林市滨江路位于广西省桂林市内桃花江与漓江汇流处,是中国首批4A级景区,因酷似一只站在江边伸鼻豪饮漓江甘泉的巨象而得名,被人们称为桂林山水的象征。象鼻山海拔200米,高出水面55米,属于喀斯特地貌,是由3.6亿年前海底沉积的纯石灰岩组成的象鼻山主要景点有水月洞、象眼岩、普贤塔、宏峰寺及寺内的太平天国革命遗址陈列馆等。
2.七星景区-位于桂林漓江东岸,漓江支流小东江畔,典型的岩溶地貌景观,集山清水秀、洞奇石美四绝于一体。主要景观有七星岩、花桥、普陀山、驼峰、月牙山以及桂海碑林等。因七星山的七个山峰, 犹如天上的北斗七星坠地而得名。是桂林山水精华景观的缩影。
D 3 第 3 天 桂林自由活动。
早餐:酒店含早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
全天自由活动。可根据自己喜好再阳朔住一晚。
推荐景点:
阳朔-前往磨盘山码头,乘坐游船,船游漓江,船上有免费讲解服务。磨盘山码头距离市区约30公里,因距离太远,交通不便,建议在网上提前购买含有酒店接往码头服务的船票,避免出现旺季一票难求的情况。全程游览约4.5小时,最终抵达阳朔的龙头山码头
备注:在旺季可能出发的码头会有所不同,具体以船务公司为准。
D 4 第 4 天 桂林/阳朔自由活动。
早餐:酒店含早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桂林漓江大瀑布饭店
全天自由活动。返回桂林。
推荐景点:
1.银子岩—银子岩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整个溶洞贯穿十二座山峰,汇集了不同地质年代的钟乳石,宛如夜空的银河倾斜而下,闪烁像银子一般的光芒。坊间流传的“游了银子岩,一世不缺钱”的说法,也吸引了不少游客前去一探究竟。
2.遇龙河—是漓江在阳朔境内最长的一条支流,河水清澈如镜,随手就能拍出山水画般的照片。与漓江风光相比,遇龙河的风景更温婉,有“小漓江”之称。遇龙河的竹筏漂流很有名,可以坐筏细细品味沿河秀美的山水田园风光。
D 5 第 5 天 桂林-上海
早餐:酒店含早 中餐:自理 晚餐:自理
无
MU9636//20:35-22:45 桂林两江-上海浦东T1
根据您的返程航班时间,建议提前120分钟自行抵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返回上海!
参考航班,以实际出票为准!
MU9636//20:35-22:45 桂林两江-上海浦东T1
如产生单数或1大1小报名,请补足房差。
本产品机票为团队特价机票,无特殊原因,不退不改,如若去程未使用,则回程也无法使用。
1、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时,与旅游者协商后,本社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安排,如有超出费用(如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社有权追加收取。
2、住宿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旅游者可以选择补房差或加床(三人以上单数同行的情况下才可以加床,否则必须补房差)。若一大带一小报名,必须补房差。
3、机票/火车票一经开出,如因个人原因需要签转、更改、退票的,有关费用由旅游者个人承担,报名时请提供客人的准确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本销售价格为综合旅游报价,旅游者持有学生证、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特殊证件的,如产生门票优惠,由当地导游现退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高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差价;景点团队优惠门票价低于特殊证件优惠价的,无差价可退。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因其自身原因发生减少综合旅游报价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费用均无法退还。
5、由于第三方(包括并不限于航空、邮轮、火车航班取消、变更,使领馆签证颁发等)原因,造成本次出游行程变更或取消,属旅行社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旅行社同旅游者协商,帮助旅游者安排、变更行程或其他善后事宜。如遇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客观原因造成景点无法游览或无法按时游览,旅行社负责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按门票团队价格退还),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6、旅游者参加高原地区旅游或风险旅游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游泳、浮潜、冲浪、漂流等水上活动以及骑马、攀岩、登山等高风险的活动)或患有不宜出行旅游的病情(包括但 不限于:恶性肿瘤、心血管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癫痫、怀孕、精神疾病、身体残疾、糖尿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疾病健康受损),须在报名前自行前往医疗机构体检后,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本次旅游活动,并向旅行社提供体检报告副本;旅游者须保证提供的身体健康状况真实,如隐瞒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旅游者系18周岁以下(含18岁)参加旅游,应至少有一位18周岁以上人员陪同出行;旅游者系 70岁以上(含70岁)参加旅游,应有亲属同意,且非单人出行,同时在出行前如实填写并提交《身体健康申报表》;旅行社已经给予旅游者出游安全提示(旅行社已经提示并劝阻,但如旅游者仍坚持参加旅游活动,由此造成任何人身意外及不良后果将由旅游者本人全部承担)。
7、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和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严加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旅游者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救助措施,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9、旅游者因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10、如旅游者在行程进行中,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本旅游合同(包括所有综合旅游服务项目及保险责任)的自动终止,费用均无法退还。
11、经与旅行社协商一致的,可暂时离团,但应与旅行社签署书面协议,旅行社应扣除已向地接社或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12、请旅游者按照机票提示的航班出发时间及机场信息,按时抵达机场相应航空公司柜台,自行办理登机手续。国内航班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2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国际航班(含港澳台)请至少在航班起飞前180分钟在航空公司柜台办理登机手续。
13、旅行社提供给旅游者的《出团通知》、《行程单》等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旅游者应认真阅读,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旅行社提出。
14、旅行社已向旅游者提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并告知相应保险条款,旅游者已阅读并明确知晓旅游意外险的保险条款及其保单内容。
15、若旅游行程内含有购物店,旅游者有权选择是否参加,如旅游者不愿参加,可选择预订其他旅游产品线路。购物店退货要求:1)必须保证货品完整无损,退货时必须出示该货品的购物发票。2)刷卡购买货品时产生的手续费用由客人承担。3)退货必须在返程后7天内联系我公司协助办理,逾期请自行联系商家办理退货。4)由于货物并非我公司出售,我公司仅配合协调,具体货物退换处理还需客人自行邮寄至商家。敬请谅解。
超过70周岁的游客,请提供健康证明和担保书。并有65周岁以下的陪同人员同去。